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街道)审核、专家评审、部门联审,上虞市财政局、科技局颁发了科技创业服务专项资金奖励。浙江新三和共获得四项奖励:包括2011年第一批自主创新企业,环丁基溴甲烷、二苯甲酮亚胺两个省级新产品认定,以及一项国家专利——3-(S)-氨基-2,3,4,5-四氢-2-氧-1H-1-苯并氮杂卓-1-乙酸叔丁酯的制备方法。
多年来,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长陈英奇博士的带领下,敢为人先、大胆创新,不断提高自主产品研发能力,加强自主创新,已有多项产品获得政府不同级别的奖励,在园区乃至行业均享有较高的知名度。